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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身障科徵暫僱社會工作督導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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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缺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人員區分

□約聘人員  □約僱人員  ▓其他非編制人員

職稱(如為職務代理人請註明)

暫僱社會工作督導員

名額

正取:1名;備取:2名(候用期限:3個月)

進用期間

至民國108年12月31日

資格條件

應具備下列條件

  • 國內外大學院校以上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組)、所畢業或領有社會工作師專業證照(相關科系認定以社工師法規定為準;非社工本科系或相關科系者請勿試)。
  • 具有3年以上社會工作直接實務經驗。
  • 具有1年以上督導個案工作實務經驗。

工作項目

  1. 執行『身心障礙者多元支持與生涯轉銜服務』工作,包含受理通報、需求評估、福利諮詢、個案管理等。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薪資標準(請註明月支報酬)

月薪38,200元。 (具社會工作師證照者每月增加2,000元、具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每月增加1,000元)

公告期間

自簽准之次日起公告14

注意事項(請註明須檢具資料、機關地址、報名方式、報名期限、聯絡人、聯絡電話、電子信箱)

  1. 意者請檢附(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至本局網站-訊息公告-徵才資訊下載:http://www.sw.ntpc.gov.tw/home.jsp?id=110&parentpath=0,5,109、(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註明-僅供身分查驗用)、(3)大學以上及最高學歷證件影本、(4)成績單影本及其他學經歷證明等相關資料(資料不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資料請使用長尾夾固定即可,勿裝訂);信封上務請註明「應徵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建構身心障礙者多元支持與生涯轉銜服務』社工督導員」,掛號郵寄至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樓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黃小姐收(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2508),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
  2. 報名期限至公告迄日止。
  3. 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參加專業實務測驗及面試,專業實務測驗佔總成績40%,面試佔總成績60%;於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4. 未獲甄試或經甄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面試結果將公告本局網站(首頁→訊息公告→徵才資訊→錄取公告)。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於投件時併附足額回郵信封,不足額恕不寄還。
  5. 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之翌日起3個月內,以遞補本項職缺或等級相同、工作性質相當之職缺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