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況1:未加入過其他公會
申請入會→完成入會→向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辦理執登。
情況2:由其他縣市離職後轉至新北工作
於原先工作單位離職、調職發生起的30日內向原發照單位申請變更行政區域→向原先公會申請轉會→加入新北公會→向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辦理執業登記
情況3:於新北離職並轉至其他縣市工作
離職起的30日內向新北社會局辦理變更行政區域→辦理轉會→加入新執業處所的縣市公會→向新執業處所的社會局(處)辦理執業登記
情況4:留職停薪、離職後仍於新北工作
於事實發生日的30日內向社會局辦理停業→公會辦理退會(視情況)→向公會辦理復會→(工作後)30日內辦理復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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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當年度便開始工作則無需辦理退會→工作後向社會局辦理復業
※若實際停業的日期會超出原先所申請的日期,務必提早向社會局申請延長
情況5:離職後便不再從事社工相關工作
向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辦理歇業→公會辦理退會
因每人情況皆不盡相同,若對執照處理的部分有不清楚之處,可撥打(02)2960-3456分機3148詢問新北市政府社會局承辦人(林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