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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意外傷害保險費之補助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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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社會工作人員執行風險工作專案計畫」辦理。

二、補助對象:全國任(僱)用社工人員之私立機構(含醫院)、學校、立案民間團體。所稱社工人員為符合下列其中任一項者:

  1. 領有社會工作師執業執照之人員
  2. 職稱含「社工」之人員

三、申請期限:108年11月15日前

四、申請方式:請查閱下方附件檔案

檔案下載 衛生福利部-意外傷害保險費之補助.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