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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14年度繼續教育積分作業規定及積分採認原則

114年度之「社會工作師及專科社會工作師繼續教育課程認定、積分採認作業規定」、「社會工作師及專科社會工作師繼續教育課程認定及積分採認原則(委員審查共識)」

已由衛生福利部完成核定

 

中華民國醫務社會工作協會自114年3月起,將依照114年度作業規定及積分採認原則(委員審查共識)執行「課前申請」之審查作業;

「課後申請」則考量已計畫之課程及完成課程社工師權益,自114年3月1日至114年3月21日設為緩衝期,期間內仍可依113年度作業規定及積分採認原則進行審查。

緩衝期後不論「課前申請」或「課後申請」都將全面依114年度規定實施。

 

詳細資訊請見該會官網

https://www.mswa.org.tw/tw/news/show.php?num=199&page=1&root=5&kind=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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