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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人員執業安全教育訓練及案例彙編計畫 【社工執業安全種子教師訓練課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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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計畫緣起:為維護社工人員人身安全及勞動權益,立法院先後於 112 年 5 月 5 日三讀通 過制定「社會福利基本法」及 5 月 23 日修正「社會工作師法」有關社工執 業安全條文,作為建立友善安全工作環境、強化執業安全保障機制之法源依 據,由相關部會、地方政府、民間團體據以推動社工職場安全,期達到安全 就業、安心服務、安定管理之目標,促進社工人員、服務對象、進用單位達 到社工安全升級、服務品質提升、創造友善職場之三贏願景。為積極推動各 項社工人員執業安全及勞動權益支持制度,本計畫修訂「社工人員執業安全 風險檢核表」及「社工人員執業安全輔導檢核表」,推動「社工執業安全新進 種子教師培訓子計畫」、「社工執業安全種子教師回流訓練子計畫」、「社工執 業安全危害案例彙編子計畫」等工作計畫,透過輔導機制協助地方政府及民 間單位改善社工人員執業安全防護措施,研發社工人員執業安全相關教材, 並精進衛福部執業安全案例資料庫,運用相關案例或教材培訓具有相當實務 年資、不同領域之社工人員成為種子教師,建立社工執業安全訓練師資庫, 以供各地方政府、民間團體落實辦理社工人員執業安全訓練。

二、課程目的:培訓社工人員執業安全課程種子教師、建立社工執業安全師資庫、研發社工 人員執業安全相關教材,並精進衛生福利部社工執業安全案例資料庫,以促 進公私部門進用單位落實社工人員執業安全訓練。【參與社工執業安全課程且 通過評核者,將申請列入衞福部社工執業安全輔導課程種子教師師資庫。】

三、指導單位:衛生福利部

四、辦訓單位: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社會工作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五、合辦單位: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台中市政府社會局、台南市政府社會局

六、協辦單位:新北市社工師公會、台中市社工師公會、台南市社工師公會

七、參訓資格:(一) 社工執業安全新進種子教師培訓課程(北區、南區) 1. 社工主管及社工督導員。 2. 大專院校社工相關科系專(兼)任教師。 3. 曾經參加社工人身安全相關訓練課程之社工人員,至少具備 2 年以上實 務工作年資者。 (二) 社工執業安全種子教師回流訓練課程(中區) 1. 衛生福利部 109 年及 112 年核定之社工執業安全種子教師。 2. 社工主管及社工督導員。 3. 大專院校社工相關科系專(兼)任教師。

 八、費用說明:本訓練課程係由衛生福利部公益彩券回饋金全額補助之免費課程,其中南區、 北區新進人員培訓可跨區分別報名,不限參加同一區域的課程。

九、報名方式:同時報名參加兩天社工執業安全課程共計 12 小時課程者【優先錄訓】。

(一) Google 表單線上報名 新進報名 https://reurl.cc/xNvZrb 回流報名 https://reurl.cc/o8yLjQ

(二) 有關參訓資格審查、報名起訖日期異動,以辦訓單位公告為準。 (三) 每班參訓人數:40 人。若報名人數超過名額將會再依參訓資格篩選通知。

檔案下載 114社工執安種子教師簡章114042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