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之「社會工作師及專科社會工作師繼續教育課程認定、積分採認作業規定」、「社會工作師及專科社會工作師繼續教育課程認定及積分採認原則(委員審查共識)」
已由衛生福利部完成核定
中華民國醫務社會工作協會自114年3月起,將依照114年度作業規定及積分採認原則(委員審查共識)執行「課前申請」之審查作業;
「課後申請」則考量已計畫之課程及完成課程社工師權益,自114年3月1日至114年3月21日設為緩衝期,期間內仍可依113年度作業規定及積分採認原則進行審查。
緩衝期後不論「課前申請」或「課後申請」都將全面依114年度規定實施。
詳細資訊請見該會官網
https://www.mswa.org.tw/tw/news/show.php?num=199&page=1&root=5&kind=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