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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心衛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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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職缺資訊

1.部門名稱:心理衛生科
2.職務名稱:
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聘用保護性社工(心衛社工)
3.職務性質:精神醫療/社區工作/自殺防治/保護性社工
4.人數需求:18名

5.上班地點:衛生局,後續視心衛中心成立後駐點辦公;轄區分工如下,將依人力進用情形分派工作轄區。

  1. 東區中心:汐止、瑞芳、平溪、雙溪、貢寮。
  2. 西區中心:板橋、新莊、三峽、鶯歌、土城、樹林。
  3. 南區中心:新店、中和、永和、深坑、石碇、坪林、烏來。
  4. 北區中心:三重、蘆洲、林口、泰山、五股、八里、淡水、石門、金山、萬里、三芝。

資格條件

一、 具有下列資格其中之一

(一) 符合社會工作師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且具社會福利或心理衛生直接服務工作經驗滿1年以上。

(二) 符合社會工作師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且具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及社會福利或心理衛生直接服務工作經驗滿1年以上。

(三) 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且具社會福利或心理衛生直接服務工作經驗滿1年以上。

二、 持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優先錄取(非必要條件)。

三、 其他:

(一) 工作以家訪為主,電訪次要,備駕照佳,本局亦提供租賃車使用。

(二) 需具備訪談、風險評估、跨專業網絡合作、電腦操作等能力,並不怕被個案或家屬拒絕的抗壓性。

(三) 提供在職訓練、督導,請保持積極、學習的能量,以因應個案及其家庭的需求。

工作內容

一、 精神合併多元議題(自殺、家暴、結束監護處分)個管工作。

二、 科內行政業務或臨時交辦工作,必要時配合假日出勤或加班。

工作時間

1.工作時段:週一至週五0830-1730

2.最快可上班日:通過面試甄選後10天內為佳。

薪資、福利

本職缺係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職缺,薪資比照計畫核定,並依學歷或社工師證照調整。

一、薪資:月薪43,243(薪點312)或45,460元(薪點328),每年度視年資及考績予以調薪。

二、風險工作費:每月3,000元。

三、年終獎金:視當年度服務月數按比例支付1.5個月年終獎金。

四、員工福利

(一)勞退金由本局負擔6%。

(二)國民旅遊卡。

(三)生日禮金。

(四)專業成長訓練:定期教育訓練、督導。

(五)社工師公會入會費、常年會費與職業登記匯票等費用補助。

面試時間與地點

含筆試及面試(各佔50%)

(一)筆試科目:心理衛生知能與個案實務管理工作。

(二)時間與地點:合於初審條件者另行通知面試及筆試,並於本局網站-本局徵才(http://www.health.ntpc.gov.tw/)公告錄取名單,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應徵方式

請備齊以下資料,於111年08月05日前以親送或掛號寄達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之1號心理衛生科徐小姐、郭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資料不齊者以放棄論,聯絡電話(02)22577155分機2781、2783),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心理衛生科聘用保護性社工(心衛社工)】職務及聯繫電話。

(一)甄選報名表(自傳至少1頁,甄選者務必簽章,未簽章視同資格不符)。

(二)社工師證書/符合社工師考試資格之45學分成績單、畢業證書。

(三)社會工作直接服務在/離職證明(須註明服務期間)。

(四)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五)身心障礙證明影本(無者免附)

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初審審查,一式4份,資料若提供不實或遺漏,概由甄選者負責。

*詳細徵才資訊請見https://www.health.ntpc.gov.tw/basic/?mode=detail&node=8944

聯絡人與電話

心理衛生科:徐小姐、郭小姐,聯絡電話:(02)22577155轉2781、27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