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 |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
職缺資訊 |
1.部門名稱:心理衛生科 5.上班地點:衛生局,後續視心衛中心成立後駐點辦公;轄區分工如下,將依人力進用情形分派工作轄區。
|
資格條件 |
二、持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優先錄取(非必要條件)。 三、其他:
|
工作內容 |
|
工作時間 |
1.工作時段:週一至週五0830-1730 2.最快可上班日:通過面試甄選後10天內為佳。 |
薪資、福利 |
本職缺係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職缺,薪資比照計畫核定,薪資及福利摘要如下: 一、薪資:月薪49,896元(俸點360點),每年度視年資及考績予以調薪。 二、風險工作費:每月3,000元。 三、年終獎金:視當年度服務月數按比例支付1.5個月年終獎金。 四、員工福利
|
面試時間與地點 |
含筆試及面試(各佔50%) (一)筆試科目:心理衛生知能與個案實務管理工作。 (二)時間與地點:合於初審條件者另行通知面試及筆試,並於本局網站-本局徵才(http://www.health.ntpc.gov.tw/)公告錄取名單,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
應徵方式 |
請備齊以下資料,於111年08月05日前以親送或掛號寄達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之1號心理衛生科徐小姐、郭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資料不齊者以放棄論,聯絡電話(02)22577155分機2781、2783),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心理衛生科聘用保護性社工督導(心衛社工督導)】職務及聯繫電話。 (一)甄選報名表(自傳至少1頁,甄選者務必簽章,未簽章視同資格不符)。 (二)社工師證書/符合社工師考試資格之45學分成績單、畢業證書。 (三)社會工作直接服務在/離職證明(須註明服務期間)。 (四)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五)身心障礙證明影本(無者免附) 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初審審查,一式4份,資料若提供不實或遺漏,概由甄選者負責。 *詳細徵才資訊請見https://www.health.ntpc.gov.tw/basic/?mode=detail&node=8943 |
聯絡人與電話 |
心理衛生科:徐小姐、郭小姐,聯絡電話:(02)22577155轉2781、27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