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加入完公會後該如何辦理執業登記?
A1:執業登記須在完成入會後向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辦理,
申請人應檢附的資料為:
辦理執業執照連結https://service.ntpc.gov.tw/eservice/CaseData.action?itemId=110009
Q2:停業、歇業、復業、變更行政區域的意思?
A2:停業為大約可知道自己停止從事社工相關工作的時間(即可劃定日期的)
※不論工作中斷幾日,皆須辦理停業(包括留職停薪)
歇業為確定長時間不再從事社工相關工作,可辦理歇業。若未來依舊重回職場,則需從頭辦理執業執照
復業為停業後重回社工相關工作所必須辦理的選項
變更行政區域為跨縣市轉換執業處所所需申請的選項
※不論是停業、歇業、復業、變更行政區域,皆必須於事實發生日的30內進行辦理。
報請備查連結:https://service.ntpc.gov.tw/eservice/CaseData.action?itemId=110064
Q3:當我從新北市轉換工作至其他縣市,執業登記的部分該如何處理?
A3:請您在離開原先執業處所的30日內(即所謂的事實發生日),向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辦理變更行政區域。
Q4:當執業執照即將到期,該如何辦理執照更新?
A4:在繼續教育積分達成的情況下,執業執照更新可於到期前六個月內提早辦理
社會局執照更新網址→ https://service.ntpc.gov.tw/eservice/CaseData.action?itemId=110066